腰椎间盘突出工伤鉴定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4-08-0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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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腰椎间盘突出能否工伤鉴定?腰椎间盘突出症在鉴定工伤时很难鉴定,工伤认定标准与致残程度密切相关。本文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鉴定可以吗
腰椎间盘突出症在鉴定工伤时很难鉴定,因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属于一种特殊的疾病,它有可能是因为外伤导致,但多半原因都是腰椎退变引起。
1.在工伤鉴定上因为它不是伤引起的,有可能是疾病引起的,所以很难鉴定。
因为鉴定的时候是模棱两可,没有标准的,有可能工伤鉴定就把此病排除,认为是自身先天性疾病导致,严重的外伤可以诱发腰椎间盘突出。
2.这个病在工伤上因为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所以一般腰椎间盘突出很难鉴定工伤。
二、
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1.该标准将工伤及职业病可能导致的致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及医疗依赖程度。
2.标准还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的系统和器官,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包括: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
(2)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
(4)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
(5)职业病内科部分。
3.这些标准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三、
腰椎间盘突出确认难点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的难点主要在于其发病原因的复杂性和疾病性质的慢性化。
1.由于腰间盘突出并非瞬间事故伤害,而是可能由多种因素长期作用导致,因此在认定工伤时存在一定的困难。
2.腰椎间盘突出的症状和体征可能因个体差异而异,不同患者的临床表现也不尽相同,这也增加了工伤认定的难度。
3.工伤认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时间要求,如必须在受伤后一定时间内进行诊疗和诊断,这也增加了认定的难度。
因此,在进行腰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具体情况、发病原因、症状体征以及时间要求等因素。
腰椎间盘突出工伤鉴定条件虽多,但并非不可能。了解这些条件,关键时刻或许能帮到你。如有法律疑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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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突出认定工伤可以吗?
腰椎间盘突出是退行性改变疾病,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