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更新时间:2024-05-14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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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发生工伤,赔偿标准与普通员工相同,按工伤保险制度规定赔偿。工伤期间工资按原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
试用期工伤如何赔偿
1.试用期工伤的赔偿不分试用期与非试用期,统一按照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进行赔偿。
2.职工在试用期内因工发生事故伤害,一旦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具体包括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二、
试用期工资支付标准
1.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工伤职工在工伤前在公司的工资水平确定,由公司按月正常发放。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意味着,即使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工伤职工仍然有权享受与其工伤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
试用期工伤赔偿内容
试用期工伤赔偿的内容包括多个方面。
1.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这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和生活护理费,这些费用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这些赔偿内容确保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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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试用期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相同,即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试用期已被解雇,如何赔偿
1. 试用期解雇员工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