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失去法律效力的时间因各种情形而异。例如:
1.对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成就,合同即失去法律效力;
2.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则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这些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包括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六十条,详细阐述了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或失效。
合同失效的情形多种多样,除了上述的附解除条件和附终止期限外,还包括: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4.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合同可能因双方同意、客观情况变化或法律规定而失去法律效力。
要约失效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当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即失效。这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修改、限制或扩张。
2.如果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那么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此外,当承诺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时,要约也会失去效力。
3.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这将被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原有要约因此失效。
这些规定有助于明确要约的生效和失效条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是保障权益的重要工具,失效情形多样。你对合同法律效力还有疑问吗?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