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楼的所有权归属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
1.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指结构相连或共有的房屋)的毗连部分,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
因此,屋面平台应当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然而,根据我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并不计入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同时也不能以公示形式进行权利登记。《房屋所有权证》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因此,虽然从实际使用的角度来看,所有业主都有权对其屋顶平台享有使用权,但所有权的问题仍然存在争议。
1.屋面平台作为小区共有部分,其使用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
这意味着业主们有权在符合规定和不影响他人权益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屋面平台。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将屋顶平台出租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2.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并按照符合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因此,商铺楼顶作为建筑的共有部分,其权属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1.任何人利用屋顶平台来获利都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攫取业主的经济利益。
2.既然屋顶平台的物权将属于购买房屋的业主,开发商在未获得业主的普遍许可的前提下是无权出让屋顶平台使用权的。只有当业主以某种形式普遍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转让。
3.如果业主发现有人违规利用屋顶平台盈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因此,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要求违规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共同制定管理规定和约定,加强对共有部分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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