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

更新时间:2024-04-2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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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文深入探讨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两者的区别在于性质方面。详细解释了相邻关系的范围,以及民法典中相邻权的规定。
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在权利性质不同。

  前者是因为小区业主购买房屋所获得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后者主要是因为生产生活需要所产生的。

二、

相邻关系的范围

  相邻关系包括以下内容:

  1.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2.相邻防险、排污关系。

  3.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

  4.相邻管线安设关系。

  5.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

  6.相邻竹木归属关系。

  7.相邻安全关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

三、

相邻权的规定

  相邻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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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区别有绝对性、相对排他性、完全性、永久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相邻关系的的区别是特别大的,特别是对于相邻关系如果处理的当是可以更好的维持好双方的邻里关系,同时在建筑特区分所有权上也是一定要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领关系的不同
房地产权属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和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建筑本身的所有权,是终身享有的,可继承的。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可以说明诉求
你好,你是有民事案件的问题吗,具体描述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您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你好,可以详细描述案情,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后进行调节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来解决的,也可以法院起诉对方,有没有相关证据的
你好,是有什么法律纠纷的问题吗,进行协调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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