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被拆迁方;
2.置换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被拆迁方进行安置。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其它。
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能够在3个月内到账。
1.征地拆迁应遵循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如果未补偿到位,被拆迁方可以拒绝交付土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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