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的合法性必须基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需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任何一方单方面的调岗决定都是不被允许的,员工有权拒绝。
合法调岗还需要考虑岗位间的合理性、员工的适应能力和岗位调整的必要性,同时也要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保证过程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强调,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指出“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则这可以被视为双方的真实意愿。
2.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调岗,企业在调岗时仍需确保岗位调整的合理性、员工的适任能力以及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
对于调岗操作,企业需遵守一系列规则以保证合法性: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合理性,新旧岗位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
2.劳动者应能胜任新岗位,如有需要,用人单位应提供培训;
3.调整前应充分告知并解释调岗原因,确保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