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如果交房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这意味着,非主体结构问题或可修复缺陷不在此列。
实际操作中,须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核验,确认问题确实后,才能执行退房权利。
同时,若因此给购房者造成损失,开发商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退房请求可以基于多种情况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证件不全;
3.未经同意变更设计;
4.无法获取贷款;
5.无法拿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标;
7.房屋质量问题;
8.开发商非法抵押房产等。
每种情况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处理方式,对购房人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面对房屋质量问题,如主体结构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支持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退房请求,这为购房人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