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报到证在学校领,只需要去毕业院校或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询问相关人员即可。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报到证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就业报到证的作用在于: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
6.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
1.毕业生就业手续一般由学校到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办理,采用集中办理和分期分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由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一般在6月份到7月份上旬。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要先将《就业协议书》交到学校就业中心,由学校定期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2.到省直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办理《报到证》的同时应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到省直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省就业中心可直接介绍到接收单位,需要实行人事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到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从高校选调到乡(镇)机关工作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凭省委组织部省选调生录用通知书办理《报到证》;考取机关公务员的毕业生,凭接收单位证明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方可到用人单位报到。
5.毕业时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个人申请可以将《报到证》直接办回生源地进行自主择业;也可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继续择业,户口和个人档案可暂保存在学校2年,但要在毕业生离校前与学校签订《留户、档协议》,使学校继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