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关于预付款的约定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1.预付款的额度通常受到工程类型与工期的制约,例如建筑工程的预付款不宜超过当年工程量的50%,而安装工程则不宜超过20%,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
2.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和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这通常是通过进度款的扣抵来实现。
例如,可以约定在完成一定比例的年工程量后,每月按进度款的特定比例扣回。
3.支付时间通常不得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发包方可以采取监督措施,比如查账或要求承包方出示购买材料的合同和发票。
4.在支付较大数额的预付款时,双方还可以约定提供银行保函作为保障。
1.对于建筑工程预付款的扣回,合法性是不能被忽视的。
2.根据相关资料,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会成为价款的一部分。
3.但如果合同未能履行,不论是给付方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必须原数返回。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了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包括按约定提供服务或退回预付款,以及必要的利息和合理费用赔偿。
这些规定确保了预付款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保护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