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申请是: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并不是非要本人去,如果本人不便处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写清楚委托劳动仲裁的事项。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手段,在协商、调解等手段失效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其介入处理。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3.申请事项,即希望仲裁机构解决的具体问题,例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4.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
5.证据和证据来源,应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6.结束语和呈文对象,如“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7.申请人签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