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主要以下5种类型:
1.机械设备零、部件作旋转运动时氇成的伤害;
2.机械设备的零、部件作直线运动时造成的伤害;
3.刀具造成的伤害;
4.被加工的零件造成的伤害;
5.电气系统造成的伤害。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维护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秩序,保护农业机械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找法网提醒您,机械事故造成的伤害等级可以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机械事故(以下简称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机事故分为特别重大农机事故、重大农机事故、较大农机事故和一般农机事故:
(一)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农机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在工作过程中机器故障,导致职工受伤的,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