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界定情形是: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找法网提醒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分手可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会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