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先行与业主进行协商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服务公司不能通过停水、停电、停气等的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
2.业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催告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追讨物业服务费。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2.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