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转包有的情况:将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违法分包的情形: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分包给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第三人。承包人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也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的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是如下: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建筑工程中的转包合同纠纷管辖地点的规定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