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2.初步审核:人力资源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申报:经过初步审核后,人力资源部门会将申请人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申报。
4.审核:社保部门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
5.发放生育津贴:经过审核后,社保部门会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申请人发放生育津贴。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出院记录。
3.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引产、流产提供引产、流产医学证明原件。
找法网提醒您,生育保险待遇自缴费之月起,缴满6个月,次月即可享受。
一般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报销之前需要职工或者所在单位持计划内生育的证明、生育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