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按用人单位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算的。但是只有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付的才需要支付该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想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找法网提醒您,拖欠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