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1000元以下的按照40到100元收取,超过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具体情况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事务时,向司法机关咨询来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
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5—0.5%交纳
1.一方当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委员会于收到申请书后5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后在规定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4.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双方按名册待定仲裁员。普通程序审理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选一名,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争议标的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员审理;
5.开庭:庭审调查质证、辩论、提议调解;
6.制作调解书或调解不成时制作裁决书;
7.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找法网提醒,仲裁的申请时效期限是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