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管辖权转移有的具体规定是:
1.管辖权的转移必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2.转移必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
3.进行转移的人民法院必须有管辖权。
4.《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5.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1.前提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下,最先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将有管辖权的案件交给没有管辖权的法院
2.客体对象不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具体案件,而管辖权转移是转移具体案件和管辖权
3.是否需要上级批准,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只要人民法院发展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就应当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但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被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报请上级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而管辖权转移,只要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就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适用范围不同,移送管辖适用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只适用于级别管辖。
5.移动方向不同,移送管辖在平级法院间发生,特殊情况下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管辖权转移发生在 上下级法院之间。
6.程序后果不同,移送管辖发生错误,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管辖权转移发生错误则会被直接撤销
7.实质意义不同,移送管辖在于纠错,而管辖权转移是级别管辖的微调和变通。
管辖权转移后开庭时间由法院确定,通常在立案后二十天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