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证需要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的规定如下: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不同如下:
1.性质不同,不动产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合二为一;
2.防辐射标签,房产证没有防辐射标签,不动产证有防辐射标签;
3.内容不同,房产证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证办理去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的登记流程为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申请权籍调查,然后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受理后将进行审核,核准后将登记事项登记到登记簿上,申请人直接去窗口领取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