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公正审判:确保审判过程公正透明,审判人员独立、客观、中立,并遵守法律程序。
2.保障参与权:确保当事人有权参与审判过程,包括提供证据、进行辩护和质证等。
3.保障知情权:当事人有权获得审判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包括证据、法律文书等。
4.保障表达权:当事人有权在审判过程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得到充分考虑。
5.保障救济权:如果当事人对审判结果有异议,有权申请救济,如上诉、申诉等。
6.法律援助:如果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或能力,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如律师代理等。
7.保护隐私权: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应得到保护,不得随意泄露。
8.保障财产权:当事人的财产不得因审判结果而受到不当损失。
9.保障监督权:当事人有权对审判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民事开庭到宣判最长时间一般为3个月或6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开庭时间是看法院发的传票,案件受理后,立案庭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法院的开庭传票以告知开庭时间。
民事开庭程序步骤是: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