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标题自首书的标题通常是在第一行居中写上“自首书”三个字。
2.正文自首书正文需写明以下一些内容:首先,写清犯错误的基本过程,同时交待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后果及造成的危害性。在叙述事情的过程时,要求要将事件的前因后果叙述清楚。其次,在分析所犯错误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正的决心和改正方案。改正方案要具体可行,以备有关单位和群众的监督执行。
3.落款落款要求自首人写出自己的姓名,并签上日期,需注意的是姓名前一般还需加上“自首人”三个字。
找法网提醒您,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形式的形式如下:
1.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2.犯罪以后的人主动向有关单位投案的;
3.犯罪以后的人因病伤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以信电投案;
4.罪行尚未被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单位盘问、教育后,主动交待自己罪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