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的立案标准是: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
2.采矿许可证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矿产资源的;
5.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情形。
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一般为采矿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矿产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它的开采需要有一定的资质,还应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采矿许可证但却擅自采矿的,价值在5-10万以上的,就会被立案侦查,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