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矿罪的概念和特点
更新时间:2012-12-18 20: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的主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的,既有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又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采矿权/
(2)、本罪的客体方面表现为两方面,第一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进行采矿活动,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行为;第二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非法采矿罪是什么意思?怎么认定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刑法第343条第1款),是指违反《矿产资源法》[1]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