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建设工程的投资管理提供依据
2.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提供依据
3.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为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提供依据
5.竣工决算为交通工程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档案,为公路工程定额修订提供资料和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有四种类型,具体如下:
1.预算结算方式: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
2.承包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
3.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此方法手续较简便,但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结算所需材料有:
1.施工合同及其附件;
2.补充协议;
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
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及能够安全施工的证明;
5.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
6.隐蔽资料;
7.设计变更资料;
8.相关联系单;
9.现场材料签证单及材料审批单价;
10.其他会影响工程结算的文件;
11.结算资料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