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款程序
更新时间:2021-10-0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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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在生活中只要发生劳动关系的就会有职工薪酬对于建筑工程方面来说,竣工之后并不会直接结算工资给工人,竣工后会有相关的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方面等的检查,合格后会按照合同条款给予工资,那么,工程竣工结算款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工程竣工结算款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款程序
(一)相关程序规定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二、竣工结算审核有哪些
(一)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三、竣工注意事项进行约定
(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源:中华考试网;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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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款结算纠纷的处理:
1. 因工程款项迟迟不结清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结算纠纷起诉状的写法:
1. 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 随后需要明确诉讼请求,并阐述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与理由。
3. 还需写明证据及其来源,包括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含以下事项:
1. 原告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注明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2. 被告的信息:同样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应提供名称和住所等信息。
3. 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 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