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劳动合同解除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为:
1.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另一方;
2.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4.以及交接工作。
1.与单位协商。
2.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拖欠的工资。
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劳动者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4.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可以通过集体谈判、请示上级领导、媒体曝光等方式,通过舆论压力迫使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过协商后的经济补偿,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