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期限的规定有十年,因为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主体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为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体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本罪侵犯的客体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处罚情形的不同: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找法网提醒您,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三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