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商标注销的主体:
1.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2.商标局。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法律快车提醒您,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注销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
1.本质不同。商标撤销具有强制性,商标注销是由个人或者企业主动申请注销不再使用的商标;
2.流程不同。商标撤销通常是商标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却注册成功,商标局查阅审核后,会依职权撤销该商标。商标注销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三百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合格的,发给商标注册证,且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