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工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宣告破产后也应当以现有的财产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以及补偿金。补偿金额根据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决定,工作得越久,补偿金越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