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更新时间:2023-11-26 13: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采取的法律措施是先行认定是否为工伤事故,经有关机构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确认好相应的工伤待遇。试用期内工伤与正式员工的工伤赔偿是一样的。
一、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试用期遭受工伤,员工可以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享受职工工伤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等。
二、
试用期工伤和正式员工工伤赔偿是否一样
试用期工人造成工伤的,与正式工人享受相同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
试用期因工伤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找法网提醒您,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期限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试用期内遭受工伤该怎么办
试用期发生工伤与正式员工的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予以救治;
2、用人单位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申报工伤,超过三十日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申报工伤;
3、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4、领取鉴定结论;
5、获得赔偿。
试用期内工伤申请?
试用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工伤治疗期间,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br/>
法律依据:<br/>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br/>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br/>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br/>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