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公司称为破产人,公司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解散清算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大的任意性,破产清算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强制性强;
3.解散清算可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选择。
正确申报破产公司的债权需要提供债权的证明,比如合同等,还有是否有担保以及偿还的情况。申报债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