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结束,法院准备判决的时候,原告还可以申请撤诉。
只要法院没有宣判,没有送达判决书,原告就可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诉讼参加人均不能提出撤诉。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宣判后原告不能再提出撤诉。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找法网提醒,撤诉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裁定允许撤诉的,终结诉讼程序。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原告或上诉人负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