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和不起诉的几率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只有出现以下情形才会不起诉: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检察院不批捕只能说明没有逮捕的必要,并不代表以后不会对其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后下一环节是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具体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5.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