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工资条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一张工资单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工资条也叫工资表,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不发工资条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公司不给工资条可以要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条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服的,可提起诉讼。不发工资条会对劳动者构成侵权。如果劳动者需要了解自己的工资条内容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