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一般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
1.法定解除。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是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除合同的书写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