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害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并且会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吊销执照。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
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规定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童工。一般而言,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可以招用童工,且招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找法网提醒您,单位招童工举报途径包括:
1.电话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2.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工商局举报;
3.登录当地有关机构的网站举报;
4.邮箱举报;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