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中哪些情况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更新时间:2024-01-31 0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法庭审理中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况应当是债务人下落不明且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等。
一、
法庭审理中哪些情况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
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先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并不是一个概念。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期限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时间:
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行使。
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仲裁前、或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行使先诉抗辩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况是什么
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分别有:
1.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 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上述情形除外。
哪些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你好,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础有以下四个方面: 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对价债务; 2、须行使抗辩权曲当事人没有先给付义务; 3、须双方债务已届请偿期; 4、须对方当事人未为给付或提出给付。 希望对你有帮助
哪些情形下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 债务人下落不明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2. 债务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3.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的等。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 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