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向法院起诉侵权人;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准备的材料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