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后有权获得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情况下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纪,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兼职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而拒不改正的;
5.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的;
6.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公司辞退后一年内仲裁有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