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合同违约责任按照各自的过错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主要内容有:
1.先写明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
2.写清楚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时间等;
3.安全要求;
4.技术要求;
5.甲乙双方提供的设施设备;
6.工程单价、验收与估算;
7.相关事宜;
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9.双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