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内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
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这与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宗旨是一致的,因为它们共同的基点是依法。
3.及时原则。首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以避免案无定日,欠拖不决的现象。最后,对处理结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采取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
4.着重调解原则。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原告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等相关证明。
3.证明双方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等。
4.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