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下列项目: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的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交通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