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与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9-13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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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与规定是需要劳动者提前向单位提出解除,或是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再者是随时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合同终止时间、存续期限、解除的方法等不同。
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与规定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以及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行使单方的合同解除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终止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2.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3.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4.适用范围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性较强或管理职能岗位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主要适用于非专业技术性、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因劳动性质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一些工作岗位。其适用范围更广,应变能力更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目前实操中实践运用最多的一种劳动合同。
5.定义不同,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期限,到期合同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单位的连续工龄满十年,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而劳动者在单位的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十年内即将退休的;或者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同意签订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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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者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2、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
1、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