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
9.旧伤复发的需提供《旧伤复发确认书》原件;
10.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11.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12.参保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超过工伤事故发生时间30日的,须提交《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2.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3.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4.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