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4-0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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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超过了竞业禁止的期限,不给劳动者补偿,协议的主体不适格。如果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那么就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有:协议主体错误;超过竞业禁止的期限;不给劳动者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
竞业禁止条款的风险
当企业要求员工承担的保密义务期限长于合同期限,一般通过竞业禁止条款来约束。该条款严格限定员工择业权,因此法律作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也为该条款增添了很多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
1.缺乏经济补偿导致条款无效。这种情况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一些地方劳动部门还明确规定了补偿金支付的最低标准和支付方式。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支付不符合法律规定,都将影响该条款的效力,产生法律风险。
2.期限过长的法律风险。法律严格规定,竞业禁止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期限的竞业禁止约定效力同样受到质疑。
3.限制就业权的条款无效。竞业禁止条款限制的并非是员工的就业权而是择业权。找法网提醒您,就业权是劳动者的宪法权利,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限制的。企业可以限制的仅仅是劳动者再次就来的范围,一般包括:地域限制、业务限制、形式限制。

三、
竞业禁止协议可以拒签吗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一条对用人单位的权利进行了最大化的保障,那就是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法条中用的是可以一词,也就是说竞业限制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选择签订也可以选择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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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办?
对于竞业禁止的协议,生效的条件有以下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以及该协议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请问竞业禁止协议是否独立?是否影响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协议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