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东违反租房合同的情况下,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房东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租客可以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2.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租房押金应全额退还租客。
3.给付押金的一方,即租客,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4.租房押金退不退的问题应当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
1.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的金额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租房违约金额的,双方可以互相协商,并按照约定好的违约金的数目缴纳。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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