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过户公证有效吗
更新时间:2022-05-3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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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房签订协议后,买卖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办理了公证手续的,该行为是有效的,注意了,这里的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代表公证后,买房就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是以过户登记为准的。那么您知道买房没过户公证有效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
买房没过户公证有效吗
不安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准。所以说,你需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去办理过户登记。即使做了公证,房主仍有房屋的所有权,其可以任意处置.未过户,则仍不属于你。建议你赶快过户。
(一)房产证是唯一合法的房产物权证明,产权人不是你,你就无权享有产权人应该的权利。以后拆迁时的被补偿人也就不是你。
(二)翻新房屋应该经过审批才会有合法的手续,这样才可以办理新的房产证。
(三)公证只能证明交易的真实性,你也可以得到全权代理的资格,但不能改变产权人。

二、
过户的概念是什么
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
买房没过户合同有效吗
买房没有过户的,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就依法生效,实践中,只有合同生效,才能够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买房没过户公证有效吗的相关知识,总的来说,买房签了合同之后,建议买卖双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因为,只要一天没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就没有真正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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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公证给子女不过户是否有效
房子公证给子女不过户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进行过户登记,即使进行了公证,也无法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了子女。因此,如果需要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性。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其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记载不一致,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子不过户公证有效吗?
法律分析:房子公证不过户是无效的。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我买房子,不想过户去公证有效吗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过户,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