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债务还有效。人死了债务一般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进行偿还,并不是自然消亡的。如果死者有遗产的话,当优先用于清偿税务以及债务,如果清偿后仍有剩余,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债务人死亡后、遗留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则不足部分,继承人不再继续清偿。当然,继承人自愿继续进行清偿的也是可以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权人去世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其配偶以及子女是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承担继续还款的责任,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如果说债务人意外死亡,关于债务清偿问题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借款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二)依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借款人死亡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未发生继承的,则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子女个人无义务偿还,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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