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05-14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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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劳动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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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遵守相关劳动法及合同法的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只有这样,当我们受到损害时,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请问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0规定了什么
法律分析:
1. 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40条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2.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可能影响合同的生效,但这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4. 若应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其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5. 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如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则适用上述规定。